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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
作者:科研处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9-22 16:00:00 点击:[]

学校各单位:

       为做好年度科研成果的奖励工作,现组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。在新的科研管理系统试运行期间,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,本次统计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,各申报老师需要同时填报线上和线下的相关材料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• 工作流程及基本原则

       本次工作在个人申报、各部门审核、汇总并上报的基础上,经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审核、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、公示、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,对2019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。请相关单位及个人高度重视、如实上报、认真审核,配合做好本次统计工作。

二、文件依据、事项说明及计分方法

(一)文件依据

       本次统计按照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》(东职[2015]75号)规定执行,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研读文件,不在奖励范围的请不要上报。

(二)计分方法

       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以“分”为统计单位,按照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》(东职[2015]75号)规定的计分标准,先统计全院年度总计分,再根据学院年度科研奖励经费预算总额来计算每1分的奖励金额标准,最终确定个人实际得分对应的金额(分数及金额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,保留2位小数)。奖励金额设上限,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为:学院科研奖励预算总金额÷获奖人数×5,超额部分不予发放。

(三)关于科研成果核对反馈期限问题

       科研成果统计必须经过个人申报、部门审核、科研处汇总、学术委员会专家初审、学术委员会审议、全院公示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环节。经学术委员会决定,科研处只在公示期间受理反馈意见,对于公示期后提出的反馈意见不再受理。另因教师个人原因未能在科研处规定时间(公示期结束之前)及时提交当年度科研成果的,即视为放弃当年度的奖励,下一年度不再受理补计。

 三、报送材料及相关填写要求

   (一)线上填报要求

   1.请相关老师登录学校新信息门户,在“应用中心”栏登录“科研系统”,填报2019年度获取的科研成果,并上传对应扫描件备查。

   2.各部门科研秘书登录系统负责汇总审核本部门的科研成果。

   (二)线下填报要求

   1.请相关教师填写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》及《科研统计材料清单》(即附件1、附件2),各部门对科研成果进行汇总,形成本部门的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》,加盖部门公章。

   2.考虑到各申报老师还要扫描原件上传系统,故本次佐证材料原件由各个部门进行审核,请各个部门严格把关,对照每一份作证材料原件进行初审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。

   3.申报老师将加盖部门公章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用袋子装严实(或用绳子打包),并在袋子上贴上“科研统计材料清单”(格式详见附件),统一交给部门。部门收齐申报老师的材料后,与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》(本部门汇总表,部门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一式两份)一并提交科研处,统计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5***@qq.com。

   四、截止时间及联系人

1.截止日期:2020年10月4日12:00前,逾期不候,敬请谅解。

2.联系人:郭磊夫(线上系统填报)****6234;方晓霞(线下填报)****6127。

 

附件:

1.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

2.科研统计材料清单

3.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》(东职[2015]75号)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研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9月2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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