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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院教师申报科研项目的相关说明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-04-25 00:00:00 点击:[]

学院各单位:

随着学院发展,广大教职工申报各类课题的积极性日益高涨。根据学院要求,对于常规性的科研项目,科研处会组织申报。而对于科研处没有统一组织申报的其他科研项目,如果老师需要申报,为保证机会公平,须先经学院批准,批准后由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。具体申报流程如下:

1.个人在各类网站看到申报通知之后,须提前将通知交科研处,科研处报主管领导批准,上传OA系统,进行下一步申报。申报项目的通知均以科研处公布的通知为准。若自行申报,将不纳入科研成果统计。

2.若申报的项目中我们学院是第二合作单位的,须先将申报通知及文件交给科研处审批,需要签订合作合同的按合同审批(见附件)程序办理。

科研处:邹斐漾 23306302

科研处

2013年4月24日

附件: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合同、协议审核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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