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和市委宣传部《关于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》(东宣通〔2012〕57号),现开始受理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2012年度专项资金)申报工作,具体申报类别及事项见附件。现将我院申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 材料报送要求
1.提交方式:以部门为单位提交(科研秘书汇总)。
2.报送材料包括:
(1)纸质版一式四份(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、文章等复印件于申报表后装订),应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,并按顺序编写页码。提交申报材料时,需出示相关材料原件审核。原件验后退回,但申请发表补贴的作品发表的期刊原件不退回。
(2)电子版光盘3份,填写清楚名称等相关信息。
3.截止时间:1月15日前(周二)
二、 其他事项
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实事求是,不得虚假申报。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立即取消申报资格。有关申报具体事项请联系市名城办,联系电话:22836516、22836530。
科研处
2013年1月8日
附件: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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